據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 記者6日從中國工程院獲悉,2015年院士增選工作已於1日啟動。這是2014年中國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《中國工程院章程》(修訂案)後的首次增選。
  根據院士增選工作日程安排,2015年增選報送材料3月底截止。經過資格審查和形式驗收,公佈有效候選人名單。6月,各學部第一輪評審,公佈進入第二輪評審候選人名單並組織候選人材料公示。7月底,受理投訴信截止,對進入第二輪評審候選人進行投訴調查。10月,各學部組織第二輪評審。再經全院全體應投票院士投票終選、主席團審議,確定當選院士名單。
  與往年增選工作啟動時召開新聞通氣會,相關負責人介紹情況不同,今年的增選低調啟動。
  為規範此次增選,中國工程院公佈了《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實施辦法》《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》《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中院士行為規範》等10份文件。
  其中《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》規定:候選人材料存在弄虛作假,侵占他人科技成果,候選人及其所在單位、部門為候選人當選進行助選、拉票,干擾增選工作的,終止其當次候選人資格,在相關學部範圍內進行通報;情節嚴重的,除終止其當次候選人資格外,還取消其下一次被提名資格,直至取消其終身被提名資格,並記入誠信檔案。
  新規
  渠道——候選人可通過院士提名(包括院士組成的特別提名小組提名)或有關學術團體提名;工程院不受理多渠道提名,不受理個人申請。
  每次增選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選人,院士可單獨或聯名提名。候選人獲得3位院士的提名即為有效,本學部院士應不少於2位。文件明確,“院士要對提名行為負責”。
  年齡——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。超過65周歲的候選人,獲得6位院士提名即為有效,本學部院士不少於4位。年齡超過70周歲的候選人被提名次數僅限1次。
  程序——增加全院全體應投票院士投票終選環節。  (原標題:院士增選不受理多渠道提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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